保定

保定市人社局系列举措整体提升群众满意度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保定市人社局近日取得三个“第一”:全市2021年度窗口单位和重点行业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名列市直部门第一,保定市委书记月点评公共事务类排名第一,2022年1月全市市直单位“接诉即办”工作考核公共事务类排名第一。去年以来,市人社局相继实施系列举措,改作风、正行风、优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7类人员中聘任人社工作义务监督员123

便民改革再升级!保定市全面推出审批服务“五办礼包”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您好,现在对您申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进行远程勘验,请先用手机对准药店的正门及门牌……”3月15日上午,竞秀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进行远程勘验,整个过程用时仅15分钟。记者在市行政审批局获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即日起,在全市深入推进“五办”政务服务提升工程,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

保定市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深入推进“五办”政务服务提升工程,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增强社会获得感。推进即时办理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推行审核合一办件模式;持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更多事项

停运!暂停业务!保定最新通知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部分车驾管业务的公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4月25日起,暂停部分车驾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地址:保定市长城北大街2601号)。二、保定市主城区各机动车交通管理服务站、安检机构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

我承诺 你监督:蠡县水利局公开承诺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为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如期完成,按照全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总体工作要求,蠡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乡科级一把手“正风肃纪、履职践诺”活动。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人民团体一把手将围绕工作职责、承担任务、正风肃纪、勤政廉政,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保定市人社局开展“20+10+N”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创新就业服务模式,织密就业民生保障网,近日,市人社局在全市开展“20+10+N”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力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今年,市人社局将陆续开展就业援助月、局长校园行、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退役军人精准帮扶活动、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零工市

党晓龙召开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强调 坚定不移打造新时代人才保定 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3月15日上午,市委书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晓龙主持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两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谋划部署全市2022年度人才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闫继红参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党中央、省委关于做好人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保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

保定市疫情封控期间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温馨提示

广大人民群众:为全面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析研判,决定对我市主城区全域实行封控管理,封控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15时起实行封控,暂定3天。现将我市疫情封控期间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提示如下:一、为保障主城区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组,调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多方面

保定市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31日24时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3月14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21-2022年度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通知要求,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按有关规定供暖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统一延长至3月31日24时。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及所辖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气温情况自行安排在法定停暖日后延长供暖问题,不再作统一安排。根据省气象局天气预测分析,3月中下旬全省

保定市发放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3月11日,市民李先生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拿到了我市第一张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标志着《民法典》中新增用益物权——“居住权”登记在我市正式落地实施。据了解,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居住权登记的开展,为养老用房保障、离婚后共同居住、继承后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提供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