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翔  吕勇进  通讯员  孙兵兵   青岛报道)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对我市海洋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海洋是青岛最大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刚刚闭幕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加快迈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城市愿景,并把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作为“六个城市定位”之一,将青岛的海洋发展摆在前所未有的位置。          去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现将《意见》有关内容通报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过程
2021年,中央有关文件提出“支持深圳、青岛等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带动形成一批现代海洋城市”,把青岛海洋发展摆在了全国沿海城市的第一梯队。2021年海洋强省工作会议指出,青岛要强化责任担当、勇当经略海洋的先锋。为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青岛海洋发展的光荣使命,市海洋发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协同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赴上海、深圳实地学习海洋政策制定、海洋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意见》以及《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以下简称《海洋15条》)三个文件。目前,《行动计划》已经以市委海洋委名义印发,《海洋15条》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政策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青岛海洋综合优势,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到2025年,预计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现代海洋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到2035年,初步建成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海洋文化繁荣、海洋国际交流合作活跃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意见》共5000余字,包括7个部分27条。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到第六部分谋划部署了 “五个中心”建设。
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包括加强海洋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引领国家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海洋人才矩阵等4项工作。通过推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入列,支持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加快发展,推动部、省、市共建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进一步巩固提升青岛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全球现代海洋产业中心包括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壮大船舶海工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创建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稳步发展深远海未来产业、打造现代渔业样板、加快智慧海洋建设、打造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等9项工作。通过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百发海水淡化扩建工程、中鲁海洋创新产业园,争创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建设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等一批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包括创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拓展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领域、提高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等4项工作。通过加快董家口港区项目建设,推进国际邮轮母港区开发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海洋绿色信贷、蓝色债券示范金融业务试点,建设国内国际多式联运组织中心等举措,引领打造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和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
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包括建设绿色生态海岸带、增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等3项工作。通过优化海岸带及近岸海域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海湾生态养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防控能力等措施,引领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物丰”的美丽海洋。
全球海洋事务交流中心包括积极构建海洋开放新高地、拓展国际海洋合作空间、搭建国际组织合作发展新平台、建设世界知名“蓝色会都”等4项工作。通过建设上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转化中心,推进“透明海洋”“丝路方舟”等海洋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建设青岛海洋国际合作中心,办好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世界海洋科技大会等海洋展会活动,引领拓展海洋领域国际合作。
最后一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撑,加强工作推进等3项工作。重点强调了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领导作用,明确了各区(市)、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撑,加强工作督导落实,确保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三、政策主要创新举措
(一)突出在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意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海洋强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海洋强省建设工作要求,深入研判、准确把握国家赋予青岛海洋发展的新定位,提出将“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作为“十四五”期间青岛城市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我们围绕落实国家、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海洋发展实际提出了20余项在全国具有重要引领性、首创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如部省市共建国家深海三大平台、创建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建设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等,力争当好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的排头兵。
(二)突出系统化推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为加快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我们同步制定了《意见》《行动计划》和《海洋15条》,形成了 “1+1+1”政策支撑体系。《意见》主要是谋长远、把方向,描绘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青岛海洋发展蓝图,系统部署了“五个中心”建设。《行动计划》主要针对“五个中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的要求,研究提出了未来三年重点推进“十大工程”,提出实施一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海洋15条》主要聚焦高端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高端航运服务业、现代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研究提出了15条29款扶持政策。《意见》《行动计划》《海洋15条》形成组合拳,将更好地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加快起势。
(三)突出海洋产业发展这个主攻方向。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指示要求,把发展海洋经济、海洋产业作为贯穿《意见》的一条主线,《意见》中有三分之一的条款用于部署海洋产业发展,尤其对于国家和省重点支持发展的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上风电、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现代渔业等海洋产业,我们都进行了专题部署,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推动我市海洋产业跃上新的台阶。
(四)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保障。海洋经济要实现突破发展,离不开政策和要素的支持。我们深入落实中央文件提出的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投资基金和探索组建专门公司等措施,提出了“探索组建市级海洋发展平台机构,发挥已设海洋投资基金作用,根据项目储备探索设立海洋发展投资基金,探索发行海洋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海洋经济,进一步激发海洋发展活力。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市海洋发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即将召开的市“两会”精神,重点抓好《意见》《行动计划》《海洋15条》的落地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在全市进一步营造认识海洋、走向海洋、经略海洋的热潮,全面增强向海图强发展新优势,加快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开拓新局面、实现新飞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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