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1月27日,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一名老人在某餐饮店包间就餐,因食用木炭火锅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济南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餐饮店赔偿张某子女各项损失合计83万余元,近日,经强制执行第一笔赔偿款50万元当场过付。

春节临近,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济南高新区法院开展“利剑破冰”涉民生集中执行活动,对涉民生案件进行摸查排期,以常态化的集中执行手段,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

张某在某餐饮店包间就餐,因食用木炭火锅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子女将某餐饮店、经营者贾某等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济南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餐饮店赔偿张某子女各项损失合计83万余元,经营者贾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被告不服,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被告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后依法驳回了被告的再审申请。因被告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未履行原因,了解到餐饮店经营者贾某表示对张某的意外去世,感到万分悲痛,但因餐饮店经营不善,一时难以凑齐全部款项。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贾某愿意以分期的方式支付款项,申请执行人也当场表示可以分期支付。2022年1月24日,被执行人凑齐第一笔赔偿款50万元,在法院当场过付现金50万元。申请执行人清点后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该案和解长期履行。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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