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主动投案近1年后,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获刑7年。

3月1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惠从冰敛财1013.165万元。

惠从冰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在政法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消息显示,他是被“黑老大”拉下马的。

“在政法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

惠从冰,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今年59岁,山东安丘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惠从冰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1年1月,他履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任职期间,他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2017年1月,惠从冰任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8月,惠从冰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21年5月14日主动投案。

2021年8月,惠从冰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惠从冰背弃初心使命,纪律观念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私欲膨胀,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诉讼及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中提到,惠从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下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惠从冰利用担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案件诉讼、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13.165万元。

一个细节值得一提。

法院方面提到,鉴于其在政法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构成自首;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

投案背后:被“黑老大”拉下马

惠从冰因何主动投案?

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披露,2021年5月13日,惠从冰向山东省纪委监委投案,主动交代了收受李绍彬贿赂等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随即对他采取留置措施,展开审查调查。

李绍彬是枣庄市市中区人,更是盘踞枣庄当地20多年的“黑老大”,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15项罪名,甚至公然持枪械斗,团伙聚敛的资产更是数以亿计。

但李绍彬涉黑涉恶案在查办之初,却没有一个“保护伞”被查处。

事实上,枣庄市当地的办案机关并非没有掌握李绍彬一案“保护伞”的线索,但在查办过程中,却总是阻力重重,举步维艰。究其原因,就在于李绍彬及其团伙在当地经营多年,所从事的矿业领域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已经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

2021年4月,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中央第九督导组进驻山东,这起反常的案件当时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中央督导组向山东直接建议,成立专班督办,山东省委从全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将案件提级办理,“黑老大”李绍彬等人也被异地关押。

在最大限度排除阻力干扰后,此案很快梳理出了61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大伞”由专案组直接提级办理,“小伞”则由枣庄办案机关在专案组指导下查办。

强大威慑让涉案的公职人员坐不住了,不少人选择主动投案交代问题。其中就包括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

2021年6月10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介绍,针对李绍彬涉黑涉恶案因“打伞破网”不力形成“夹生案”问题,中央督导组督促当地提级查办,有力促进案件重大突破。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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