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一〇号主席

全国基层党建网 2022-03-11 12: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一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2年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编辑:臧秀娟 基层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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