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和学生出行安全备受家长和社会关注。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坚持专项集中治理与常态长效管理相结合,大力整顿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严格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2021年2月,公安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性制定“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设施设置,2021年共整改设置不规范的交通标志1.1万块、信号灯862组、交通标线286.5公里,增设人行横道线190.2公里、限速标志及其他交通标志3.2万块、信号灯4000余组、隔离设施139.2公里、减速设施1万余处。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护学机制作用,积极推广“校家警”护学模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民警辅警联动,共同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积极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并在上下学时段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保持学校门口有序顺畅。

公安机关聚焦学生集中乘车风险,动态摸排学生上下学集中乘车情况,集中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每学期对13.5万辆校车、19.1万名校车驾驶人开展动态排查,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严防“带病上路”接送学生,及时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有关部门全面摸排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共排查发现3名以上学生乘车上下学的车辆21.1万辆,一律告知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严禁超员载客,提醒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超员车辆以及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路段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严查严管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共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3万起,查处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8万起,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8200余起。

公安机关还通过宣传教育、提醒提示、曝光警示等方式,不断提升学生安全守法出行意识。在新学期开学以及“中小学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学校等活动,创新推出“交通安全云课堂”8000余场,并组织策划“美丽乡村童行中国——交通安全大篷车红色之旅”巡回宣讲活动,向农村地区学生体验式传递交通安全知识。广泛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集中曝光典型涉学涉校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非载客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警示从业人员安全守法提供校车服务。广泛宣传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及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接送学生车辆和校车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守护学生出行安全的强大合力。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学生安全无小事,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切实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基层党工委 臧广冀

来源:河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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