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沧州市印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主要实施能力提升、龙头带动、固本强基、帮扶助力、智汇乡村和治理增效“六大工程”等30件实事,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障。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开展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能力培训,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要培训内容。深入实施“万人示范培训”工程,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全部轮训一遍,市级直接培训35%左右的村党组织书记。拓展农村党员“双育”工程,深化拓展农村党员党性教育、技能培训。

实施“龙头带动”工程,建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优先考虑乡村振兴需要,选优配强县乡领导班子,做好县乡两级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工作。摸清乡镇空编缺员底数,推动现有空编缺员的乡镇在2年内补齐人员。科学精准选派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热爱基层的优秀干部到重点地区锻炼。落实县乡干部激励措施,注重提拔使用工作表现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县直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

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筑牢村党组织战斗堡垒。突出农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做好发展乡村产业、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编制村庄规划、盘活各种资源、推进土地流转、打造特色产业等重点任务。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围绕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生态环保、人才引育、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乡镇党委定期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整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力、推进乡村振兴迟迟打不开局面等11类突出问题。实施村级集体经济“5万+”提质增量行动,确保“十四五”期间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到100%,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70%。

实施“帮扶助力”工程,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在抓好乡村振兴重点村、软弱涣散村派驻工作队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建立农村党支部联系点的基础上,开展“四个一”活动。探索推广“导师帮带制”,探索“强带弱、老带新”组团发展,联合振兴模式。各级各行业工会组织积极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村开展就业援助、技术服务行动。持续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基层治理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开展“党员创业带富”行动,鼓励和支持党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一户群众。

实施“智汇乡村”工程,强化促进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推动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和企业遴选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带动科技创新创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创业和技术服务。推进实施“三区”支教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100人次的城镇学校教师到脱贫县的农村学校支教。加强县域医联体建设,实行乡镇卫生院同村卫生室“十统一”管理,推动医疗力量向乡村两级下沉。

实施“治理增效”工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然村落、村民小组或一定数量的住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每名党员分包联系10到15户群众,形成“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重要信息即时报告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各领域风险。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和街道的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协调调度。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注重家庭家风家教,推进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

意见提出,县级党委要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制定具体管用的工作措施,确保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加强考察考核和日常督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实绩突出的注重提拔使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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