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讯 如果我开得慢一些,如果我不接电话,如果我不抢黄灯,如果我让行人先行,如果我休息一会儿再走……然而,人生没有如果。

交通安全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话题,它关系着个人更牵系着家庭。2012年11月18日,根据公安部请示,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在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滨海县公安局围绕“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主题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安全宣传进乡村。12月2日上午,民警来到乡村地区,针对务农人员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及日常出行交通安全规范,借助学生放学的有利时机,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及日常出行交通安全规范,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零距离、面对面讲解电动车多人乘骑、不戴头盔,低速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农村地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安全检查上街头。灵活的走位、精准的手势和清晰的哨声,在滨海县城区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各主要街道和路口,交警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情况进行检查。执勤交警坚持批评劝导与教育宣传相结合的原则,给交通参与者讲解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增强出行时使用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铁骑的机动性、灵活性,有针对性地调整了巡逻班次和密度,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

警方提示,立冬过后,寒流来袭,凌晨时段极易出现团雾及路面结冰、结霜(冰油子)现象,因此,应注意出行安全,防止意外发生,虽然“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只有一天,但道路交通安全贯穿了我们生活的每一天,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在每一年、每一天里文明守法,平安回家。(沈浩宇)

编辑:雅文

责编:杨书和

点赞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