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根据 2026 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主要工作安排,‌2026 年党建重点任务已明确‌,主要围绕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正确政绩观、建设模范机关等六大方面展开 。‌‌‌

总书记指明方向:“准确,就是要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干什么、什么不能干、该怎么干,必须头脑清醒,以科学方法把握规律、以务实作风推进落实,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该为的必须为,说的是一种大局观念、系统思维。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必须无条件执行。必须深刻认识到,党中央看问题,都是从大处着眼,思路、任务、政策“定了就要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有大局观、执行力。”

本网讯(臧秀娟)新疆日报这篇文章《党员干部应该做的事就是时代所需、发展所要、人民所盼的事》,就是让党员干部明确重点任务,把牢政治方向,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的好事,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准确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战略规划,就要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把贯彻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一步一个脚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


该为的必须为

党员干部的实干实为是我们各项事业持续推进的重要保证和关键因素。在为与无为的范畴里,给“为”冠之以“应该”和“必然”,合乎规律、合乎需要。利国利民之事,值得扑下身子干、凝神聚力干、千方百计干、绵绵用力干。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该为”的事包罗万象,有大事、有小事;有锦上添花事,有雪中送炭事;有迫在眉睫的急难愁盼,有利于长远的未雨绸缪……但细究下来,应该做的事就是时代所需、发展所要、人民所盼的事。


该为的事具有“国之大者”和“民生小事”的综合特征。

从党的根本宗旨看,“国之大者”映照“民生小事”,“民生小事”呼应“国之大者”。“国之大者”之大,关乎国运、关乎未来;“民生小事”之小,关系民生福祉、人间烟火。正如,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关系着百姓富足安康;绿色发展是“国之大者”,关乎着百姓幸福成色。“十五五”规划中涉及的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等16个“强国”,件件是大事,又件件与民生小事息息相关,传递着发展高度、力度、温度。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初心使命,既不能顾大不顾小,也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陷入“繁琐哲学”,而要大处着眼,小处下手,对大是大非、大事要务、大政方针把得牢、守得住,做到心中有数,有方向、有定力。而对民生小事、急难愁盼的事情,就应该推心置腹去关心、千方百计去解决、全力以赴去推动。


该为的事是在党纪国法尺度范围之内。

我们干任何事,都要看看在不在党纪国法允许范围之内,会不会触及底线和高压线。党纪国法,从来不是干事创业的束缚,相反是干事决策的基准和底气,在法的支持下,在纪的锻造中,党员干部才能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事业才能立住,经得起历史检验。一些干部犯糊涂铸大错,根源就在于遵守党纪国法的弦松了,企图钻法律的空子,拿党纪当儿戏。所以,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将其建立在党纪国法的基础之上,这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前提条件,更是干部敢为实为、应为必为的必要保障。


该为的事融汇守正创新的辩证内涵。

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握好守正创新的关系。守正就是坚守正道,坚守事物的发展规律,坚守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创新是指对现状的突破与超越,创造出不同于以往的新事物、新成就。那种将守正创新对立的做法,往往导致工作要么墨守成规、路径依赖,要么贪新多变,瞎折腾、乱作为。所以,检视我们干的事是不是“该为”,就要看这些事是不是基于守正创新内在统一。就拿“十五五”规划中推进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来说,创新必是应有之义,但也不能丢掉产业“正道”,不能花里胡哨、徒有虚表,而要不断夯实基本功、提升基础研究支撑能力,推动创新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

“该为的必须为”,是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是担当意识的升华,是务实作风的彰显。“必须为”,不讲条件,不留转圜余地,不为自己不作为、怕作为、懒作为找借口、找“退路”。这是闯关过隘、开路架桥的必经之路,是党员干部踔厉奋发的本分,是“为民出政绩”的硬要求,需要党员干部不打折扣完成任务,没有条件创造条件达到目标,把美好图景变成发展实景。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臧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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