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培养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法治观念,进一步了解和学习教育行业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法律权利与义务,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在2021年12月16日下午17时30分许,贵州雅各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国应律师受贞丰县龙场镇龙场初级中学邀请,在该校报告厅组织开展“龙场镇初级中学《法治课》知识讲座”,会议由龙场初级中学校长冯成兴主持,全校教师100余人参会。

      本次讲座会上,陆国应律师以《教师法》出台的目的及教师权利与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重点提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责任划分四个方面进行法治课的讲解。讲座过程中,陆国应律师从《教师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护教师权利和规定教师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从事教育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适用该法的规定。同时,学校及教师在管理和教学过程中,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对学生进行侮辱或变相体罚。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情况下,去思考如何提高学校管理和教师的教学水平。当学校出现事故时,如何根据《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条款和程序,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极大提高了教师们在工作中遵法、用法的观念和能力。使其学校一如既往开展好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为学校发展、师生安全提供法律保护。(通讯员:陆国应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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