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明明钥匙在手、“证照齐全”,刚买回的小车为何不翼而飞?原来,上门扣车的是汽车租赁公司,收钱的“车主”不过是个中间租户。
今天,记者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向利用假牌照、证件将租来的小车转卖牟利的被告人龙某丹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车卖给租赁公司再租回来用
“我当时买的是二手车。因正式牌照暂未下发,就联系了‘黄牛'依照车辆过户信息做了一套假牌照,还购买了与牌照配套的假机动车登记证和假行驶证。”龙某丹交代,他在去年春天买了一辆二手宝马。
2020年6月,因资金周转困难,龙某丹以10万价格把车卖给了汽车租赁公司。“车卖了不方便,我又租回了这台车,并在合同里约定两年的租赁期,我每月向他们支付8千多的租金,支付完24期租金后,车子就又可以重新过户到我名下。”
同时,合同约定一旦龙某丹未按时缴纳租金,租赁公司在催收3天后,可要求其支付剩余租金或解除合同、强行收回车辆,并收取违约金。
“一车二卖”获刑五年
2020年12月,因手头紧张,龙某丹便盘算着将租期未满的小车偷偷卖出去,净赚十几万元。
于是,他换上了找“黄牛”订做的假牌照,谎称车辆是自己所有,并向朋友宣称手头紧、着急卖车。
“买车的是个外地人,因居住证到期,暂时没办法办理购车手续。”案件承办人龙艳姣介绍,受害人小王听朋友说,有人要转手一辆二手宝马,便约了日子看车谈价。见面后,小王对车辆情况十分满意,检查相关证件、牌照都与车主一致后,在介绍人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等证件补办后再走过户流程。小王当场转给对方15万元车款,顺利拿到了车钥匙。没想到,几天后,停在车库的小车不翼而飞。
原来,小王花15万元买的正是龙某丹租来的宝马。汽车租赁公司发现龙某丹逾期仍未缴纳车辆租金,催收未果后,便通过GPS定位,上门强制将车扣回。小王这才发现受了骗,花了15万“无效”购车。
经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理,龙某丹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案件承办人龙艳姣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渠道,确保资料齐全、真实后再交易过户,切忌为图一时便利简化流程,给自身带来风险隐患。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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