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男子苏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以为同事捐款、交党费、租房装修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苏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某冒充人民警察,化名孔哲伟,2020年10月份左右与被害人王某结识并交往。期间,被告人苏某以为牺牲警察同事捐款、交党费、租车等事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0.9万元。

2021年7月与被害人熊某结识并交往。2021年7月至8月,苏某以开设商铺需要租房装修,骗取被害人熊某人民币2万元。又以可低价购买海关查扣车辆为名,诱骗被害人熊某支付人民币4.25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

同时,被告人苏某虚构其认识海关人员,可以低价帮助被害人刘某购买海关查扣车辆为名,骗取刘某人民币2万元。后被害人刘某识破其虚假警察身份,苏某退还刘某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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