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兰陵县水利局开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工作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月1日,兰陵县水利局组织开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会议。本次培训结合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举行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专题讲座进行。培训会议围绕《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深刻
推荐
2022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