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修订通过
11月26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自2024年1月14日实施以来,在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年来河北省各地共依法转移受洪水、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117万人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全省上下一致认可。今年汛期,河北省降雨呈现出了降水总量多、空间分布不均、局地雨强大
推荐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