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 司法人员与律师应保持“亲”“清”关系
基层头条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作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之一,其对于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其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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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