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叫我走人吗?
基层头条讯:汪女士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2021年8月,汪女士怀孕。10月底,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告知她,11月公司将不再续聘。公司还表示,因为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所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普陀区总工会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解析:“三期”内劳动合同不得因期满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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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