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全面高速发展取得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功,随之影响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也将逐渐暴露出来。






  • 因此,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当前,要密切结合我国实际,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治理为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创新发展。

创新社会治理,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枫桥经验告诉我们:社会治理创新,必须要牢牢树立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思想,及时调解人民内部矛盾,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要建立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创新信访模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开心的日子。社会治理多一条方法、多一条路子,人民就会少一些忧难,多一些满足,社会就会多一份稳定,多一点阳光。要进一步丰富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大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让治理思路更加开阔,治理方法更加灵活,治理措施更加多样,才能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新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 创新社会治理,要重视发挥群众作用。

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调,群众参与”的思想,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性社会调节组织吸收到社会治理中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这也是枫桥经验的重要一条。要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引导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这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从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到社会共治,让社会组织直接面对群众,引导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由“被动治理”变为“人人参与”,可以充分激发参与热情。


  • 创新社会治理,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没有弱势群体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不关爱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就不可能有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关注流动人口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让流动人口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在流动人口参与城市建设的大潮中,社会治理由“管制”转变为“服务”,由“歧视”转变到“重视”,构建从基础设施到服务机构的全方位社会服务,让流动人口在新的环境中也可以安居乐业,以城为家,才能真正的激发他们工作、生活的热情,真正的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自觉维护城市、社会的健康发展。

  • 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

治理体系随着社会发展不同阶段,逐步在完善中,创新社会治望主要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要从四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

第二、坚持依法治理,从治理方式、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第三、坚持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的单一手段运用过多,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第四、坚持源头治理。


  • 古人说:“天地交,而后能成化育之功;上下交,而后能成和同之治”。

要不断吸收、借鉴和弘扬枫桥经验,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活力,积极化解社会问题和矛盾,大力凝聚社会共识与合力,让社会更加稳定,有序、和谐,国家富强,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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