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2021年12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通市开展督察发现,启东市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放任企业在岸滩长期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弃物,暗红色污水直排入海。
启东市位于长江入海口北侧,长江、东海、黄海在此交汇,海岸线108公里,占南通市海岸线总长的三分之一。2020年春、夏连续两季度,启东市近岸海域水质均为最差档次“劣四类”。启东市对此认识不足,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填埋行为监管缺失,在近海镇黄海岸滩形成了约3万平方米露天非法填埋场,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主要问题
非法设置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岸滩擅自堆放、弃置和处理固体废弃物。启东市近海镇岸滩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未办理合法手续,也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倾倒填埋区域面积约3万平方米,场地内粉尘飞扬,恶臭刺鼻,大量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部分疑似危险废物混杂堆放,场内有5000平方米水塘呈棕红色,区域环境污染严重。
非法填埋场内粉尘飞扬,恶臭刺鼻,固体废弃物堆积如山
场内约5000平方米水塘被污染呈暗红色
污水直排入海,直接影响周边海域水质
督察组发现,非法填埋场区域内多个水塘水质污染严重,现场私设软管直通海滩,大量污水直接外排。经采样分析,塘内污水CODcr478mg/L、无机氮47.0mg/L、总汞0.00042mg/L,分别超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限值的158.3倍、155.7倍、1.1倍。
填埋场非法设置软管,向海洋直排高浓度污水
放任非法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持续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成“一纸空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6号)明确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推进辖区内海洋、岸滩垃圾监管工作,打造清洁岸滩海面。”调查发现,近海镇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存续已达数年之久,属地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流于形式,对岸滩监管缺失。2019年以来,该区域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填埋现象愈演愈烈。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发现有车辆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
非法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持续扩张,对比2019、2021年卫星照片,非法填埋场两年内新填埋水面九千多平方米,岸坡断面填埋垃圾层层叠叠清晰可见
督察组进行了原因分析,相关负责人表示,启东市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不到位,“湾(滩)长制”“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解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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