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青岛讯( 吕勇进 崔启昌 通讯员 孙兵兵)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中开展渔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针对青岛市现有登记在册渔船数量多、捕捞能力严重过剩,老旧渔船适航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研究出台支持政策,集中各方面力量,推动减船转产工作向纵深发展,力争把我市渔船数量稳定在低水平,有效解决“船多鱼少”的现实矛盾,推动实现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扩大减船转产范围,在“减”上狠下功夫。积极会商财政部门研究出台青岛市减船转产政策,扩大老旧渔船报废拆解范围,对于不同船型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重点淘汰不适航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纳入省登记管理的特殊渔船以及纳入青岛市渔业部门登记管理的钓鱼船,优先拆解老旧、木质以及破坏渔业资源严重的船只,解决当前 “船旧、船小、船况差”的安全隐患。
细化拆解补助标准,在“加”上破冰突围。针对省管理的特殊渔船及青岛市渔业部门登记管理的钓鱼船没有拆解补助标准问题,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委托有资质的调查咨询单位,在对全市渔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船舶造价、报废年限、使用年限、材质、船长、作业类型及主机功率等因素,评估测算出各类机动渔船拆解补助标准,作为当前及今后拆解渔船发放资金补助的参考依据。
完善拆解组织程序,在“优”上多谋实招。此次减船转产方案是在深入贯彻国家、省两级农业农村及财政部门关于减船转产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考虑青岛市实际情况,多次征求各区(市)及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具体拆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沿海各区(市)渔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请拆解、交证核验、监督拆解、注销证书、发放资金、资料归档的程序组织实施。
加强全程监督管理,在“合”上持续用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贯彻“船证一致”原则,严格监督拆解程序,留取影像资料,完善档案资料;会商生态环保部门,建立渔船拆解情况通报及检查监督等工作机制,监督拆解厂落实渔船报废拆解的无害化处置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下一步将在破题渔船“老旧多”、持续推动渔船减量增效的基础上,围绕本质安全和管理能力提升,落实渔船三级包保责任,抓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提升智能化监管能力,坚持综合施策,多向发力,实现渔船管理效能倍增,进一步构建海上平安渔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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