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觉”到“自治”,安民做对了什么?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安民社区基层治理实践路径
本网四川成都讯 (陈默 文/图)城市社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城市社区自治是社会发展进程中,为实现城市社区品质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居民自我管理的方式。但是,在社会转型期和居民群体结构复杂性的当下,要想突破人性的种种障碍因素,真正实现居民自治的良好愿景,无异于难上加难。
然而,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安民社区,却十分巧妙地运用仅仅一招的“撬动”逻辑,就完成了一系列的力量组合,从而有效探索出一条由“自然而治”到“自觉而治”的实践路径。
“自然而治”的起源
一个社区最初的存在状态是自足,是“自然而治”。当然,这种状态表达长期依靠的是以社区为纽带,依靠仅仅几名工作人员自身十分频繁、不遗余力的大量时间、精力与资金为成本代价,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权威性”的“治”与凝聚的过程。
在2021年之前,安民社区同样如此。
安民社区位于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以南,面积6.6平方公里,居民8193户30023人,下设党支部9个,党员278人;辖居民小组25个,居民小区53个,居民楼248栋。辖区内有县委、县府、人大、政协等县级机关及共驻共建单位59个,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明显优势,先后荣获“全国先进文化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市级“文明社区”、“卫生社区”和县级“学习型社区”、“敬老模范社区”等光荣称号。
“社区安排我们干啥就干啥,指哪就往哪冲。”这是安民社区一位居民骨干简明扼要的一句话,里面的含义成分很明确:绝对服从于社区这一权威的安排。
可以说,这一种力量组合,曾经使得居民群众的精神存在有了一定具体的依托,加之默认一致的“权威”规则,也使得治理成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社区的和谐成为不言自明状态下的结果。
但是,居民群众默认一致意识的形成,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自身个体理性选择的结果,而是因为被动式的硬性规则“习惯”。
这对于寻求基层治理新时期新实践的安民社区党委一班人来说,显然并未知足。
在安民社区两委看来,社区在更大程度上应该满足的是人们的生活需要,是向人们提供一种情感般的温暖状态,这种需求一旦被发掘和满足,就容易形成居民交流公认的权威或者价值体系,就容易使居民由“自然”催生出“自觉”的行为习惯,那么“自治”的预期愿景就容易实现了。
“自觉而治”的妙招
传统的“自然而治”之所以能够将人们凝聚在一起,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依靠社区的力量能够解决基本“共生”的问题;那么,在高质量发展的现如今,基层治理必然要求建立一种更能适应异质性与多样性的发展新形态。
于是,“自觉而治”作为“自然而治"的继任者,得以摆在安民社区两委一班人的面前。
“从辖区最为核心地带做切入。”安民社区党委书记李君笑哈哈一语中的。
的确,在安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数十米距离,就有一个特殊的组织群体——县委、县政府。而面对这一群体,安民社区则打破常人容易畏手畏脚的顾及心理,打起了“我的地盘我做主”小心思:这是一个极具影响力和感染力的群体,如果能够加以有效撬动参与,其意义非同一般;当然,这需要足够的勇气。
“其实,跟领导干部们谈这些并非难事,只不过要针对归口部门的特点来谈。”这是社区书记李君的体会,也是能够主动出击和实现撬动组织、宣传、群团等十多个县级部门首先形成“大党委”,而后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频繁走进小区院落,亲身参与卫生清理、居民议事、专题讲座、才艺展演等各个环节的关键点。
榜样的力量真的是无穷的。
如今的居民群众已经愈发理性起来,你说一千道一万遍的话语,有时候还不如实实在在看到眼里来得直接。当领导干部们频频献身于小区院落之治,并且接受社区党委、幸福家社会组织、居民骨干所“引领”的时刻,“纯天然”的引导、影响、教育和感染作用力就一一凸显出来,居民群众由“自然而治”到“自觉而治”的效应值就如同一个蓄势已久的燃爆点也在瞬间释放出来。
“那些领导干部都能到我们的家门口清理环境卫生和协商议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怠慢自己?”这是中心巷小区李大妈理直气壮的话语。
事实上,在经历了传统的“自然而治”之后,人们对于社区的凝聚力就悄然间发生了根本转变,已经开始淡化社区的“权威性”,转而更愿意接受那些真实看在眼睛里的事情。而且,那些善于“观察”的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当个人意识受到现实版的领导献身小区院落的场景不断“锤炼”之后,就会不甘服输般迅速转化为“自觉"意识,从而成为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重要思想依托。
人们把这种建立在居民自我意识的觉醒和为了追求良好的生活状态,在自觉自愿基础上自主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行为意识称为“自觉而治”。
安民社区依靠“榜样的力量”这一“善治”妙招,无疑成为居民群众“自觉而治”意识与行为构建的最关键因素。
“自觉而治”的能效
显而易见,安民社区基层治理“自觉而治”的实践路径是由“大党委”+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居民骨干+居民群众的共同叠加而形成的,其中的核心点在于“撬动力”转化为“作用力”。于是,它的能效点也就凸显出来了:
第一,自觉而治的居民,人们已经开始逐步摆脱了对于社区的过度依赖阶段,进入了追求更高生活质量与生活形态的阶段。自觉而治的社区在社区互动模式与社区发展路径上不是依靠单一的权威体系来建构的,多元的社区利益与多元的知识体系在相互宽容的基础上求同存异,是社区建立和发展的根本保障。
第二,自觉而治的居民自组织,已经开始由封闭式向开放式发展,诸如“物业服务与小区治理支持中心”的自组织,已然能够具备在满足居民和基层治理需求方面,积极寻求多元协调与合作共建的实操能力。
第三,自觉而治的社区,已经不再是纯粹社区自我力量的整合,各级政府部门也成为自觉支持社区的重要力量,成为协作共进杜区发展治理的重要渠道和重要价值导向。
自治的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居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更好地使居民群众拥有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效降低治理秩序的支持成本,构建更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那么,安民社区“自觉而治”的实践路径,“抓核心”式的撬动力,无疑为基层治理更为广泛的参与度和作用力方面,提供了现实版的可操作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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