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交流合作,9月15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呼包鄂乌”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暨第一届四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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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嘉宾

签署仪式前,四地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各自辖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在讲话中强调,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新发展的“刚需”,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标配”。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内蒙古自治区新发展格局和协同推动呼包鄂乌高质量发展的这条“赶考”之路上,四家法院既是“好邻居”,更是同路人,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合作框架的作用,共同守护好呼包鄂乌区域的“创新之火”,当好自治区战略科技力量的知识产权“守门人”,推进呼包鄂乌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合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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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讲话

四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共同签署了“呼包鄂乌”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今后将协同开展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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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签署仪式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延成表示,接下来中院的工作重点首先是要不断提升司法保护能力,特别是能动司法,主动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其次,要通过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手段,为企业提供多样选择,提供更优的解纷途径。同时还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抓前端治未病”,尽量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让企业以案为鉴,从而减少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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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延成

下一步,四地将依托协议确定的协作机制,从知识产权司法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探索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加强呼包鄂乌一体化机制,保护区域技术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四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融合发展迈上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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