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讯)11月30日,甘肃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和经验,表彰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发展专项斗争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承发扬形成的好精神好作风,坚定不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持续助力更高水平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
余建同志和与会领导为立功受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同步颁奖。
余建代表省厅党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广大民警辅警表示慰问。他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要求,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聚全警之力打响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整体战、歼灭战,扫出了法治权威、扫出了清风正气、扫出了朗朗乾坤,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余建强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总结三年专项斗争成果、客观分析当前形势后,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一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措施要求,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不断把我省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二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盯当前重点案件和线索,持续强化专案侦办、线索核查、逃犯追捕等工作,协同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做到打击行动不断、打击声势不减,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三要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完善“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治理模式,及时发现行业领域乱象和监管漏洞,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推进系统治理。四要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把握案件定性和政策界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结合教育整顿“回头看”,深入排查整治有案不立、降格处理、干预司法等顽瘴痼疾,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五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保留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相关协调机构,进一步明晰职责、靠实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定期听取汇报、黑恶犯罪分级分类打击、重大案件领导包案以及“三个一律”“三级责任背书”等工作机制,确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见效。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肖春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副厅长、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朝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喜军宣读《关于给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的命令》。
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等功集体敦煌市公安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侦查大队教导员田高智作了大会发言。
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甘肃公安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视频片。
厅领导李自清、李晓卫、濮传宏、李明、曹明、冯毅、赵志坚出席会议。省管一级、二级巡视员(警务专员),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双正职),厅扫黑办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开至县一级,并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同步直播。
(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基层党工委臧秀娟)
(来源:甘肃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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