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企业要回了欠款,解了燃眉之急,感谢你们,给你们点赞!”这是12月8日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的一幕,领取完3万余元的全部执行款后,某贸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谢意。
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租赁纠纷。2017年9月,某贸易公司与某工程建设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施工设备租给该工程建设公司,用于某楼盘建设项目,租期两年,租金月结。合同签订后,某贸易公司如约向某工程建设公司交付了施工设备,对方却没有按期支付租赁费用。
工程完工后,双方经清算,某工程建设公司仍拖欠178278元的租赁费用未能支付。经多次催缴后,某工程建设公司陆续支付了140000元的租金,余款仍迟迟未能支付,于是,某贸易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做出民事判决,判令某工程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贸易公司支付租金3872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工程建设公司并未履行,某贸易公司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敦促该公司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躲避执行,对执行工作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劝说,该公司负责人员都假装不在,企图蒙混过关。
执行法官在该公司门口张贴了敦促执行公告,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该公司依然置若罔闻。后来,执行法官经过线上查询与线下查找,并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依法将该公司列入了失信“黑名单”。
得知公司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考虑到今后会给公司经营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赶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随后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和敦促下,被执行人终于全额履行了3万余元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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