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老年客户(夫妻)急匆匆来到工行九江九瑞路支行,办理一笔大额资金转账业务,金额25万元。陪同人员为一名女性客户,自称是客户的侄女。客户汇款的对方账户为河北某清算服务公司,与客户所说的收款方为一家财务咨询公司完全不符。该行大堂值班客户经理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客户汇款目的是购买理财产品,利率收益为年化利率9%,且陪同办理(自称客户侄女)人员眼神躲闪,言语含糊。经过综合判断分析,银行工作人员判定该笔业务涉嫌非法集资与诈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声称该笔业务须上级部门审核,之后与女性客户肖某华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机关当场。

公安到场以后,随即向该名女性客户肖某华详细询问转账原因,同时要求向其亲属进行告知,并现场查询此笔汇款业务收款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没有理财业务,耐心向客户说明此笔汇款业务的风险性,最终该名客户放弃汇款。(丁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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