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青岛12月23日讯(本网记者)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一位老人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老人受伤被紧急送医后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青岛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021年11月17日17时10分许,相某驾驶鲁B号牌小型轿车沿黄河西路由西向东行驶,适遇薛某沿黄河西路柳西路段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横过道路,人车相撞,致车辆损坏,薛某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薛某经医院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血肿、创伤性急性硬膜下出血、创伤性湿肺、创伤性胸腔积液、肋骨骨折、胸椎骨折、肱骨骨折、腹腔积液、肾周积液、急性呼吸衰竭等。因伤情严重,进入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
据了解,薛某今年61岁,黄岛本地人,家庭条件一般,暂无力支付高额的抢救费。了解到薛某家庭情况后,办案民警积极为其申请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办公室经审核,按照规定为薛某垫付了医院抢救费用四万余元,前期的抢救工作得以有效进行。目前薛某伤势稳定,已进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 “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这种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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