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新时代新征程,各级领导干部唯有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发展才能拥有真切的温度,政绩才能具备深厚的底蕴。

空谈只会错失机遇,实干方能铸就辉煌。宏伟蓝图不会自动化为现实,为民承诺不能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正确的政绩观,蕴含着“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当代愚公”黄大发,带领村民用三十六年光阴,在悬崖绝壁上凿出近万米的“生命渠”;“改革先锋”孔繁森,两度赴藏,将一腔热血洒在雪域高原,用生命践行了“青山处处埋忠骨”的誓言;“基层楷模”廖俊波,在政和县主政期间,以“背石头上山”的劲头,带领贫困县脱贫致富,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政和速度”。他们的实践无不证明,从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到乡村振兴的第一线,从科技创新的前沿到社会治理的末梢,每一项扎实的进步,无不源于脚踏实地的奋斗、久久为功的坚持。

政绩由实践检验,功过由民心衡量。政绩的优劣,不在于总结报告的文采斐然,也不在于宣传声势的浩大,而在于百姓的真实感受,在于他们是笑逐颜开还是愁眉不展。有些工作看似平凡琐碎,却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有些投入周期漫长,却是区域发展的坚实根基。坚持用群众感受“校准”政绩观,就要求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最真实的声音,将资源与心力精准投向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关键领域,用心用情解决好那些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问题。当党员干部的工作轨迹与群众的期盼同频共振,这样的政绩才最具分量,也最可持续。

制度如天平,衡量政绩实虚;规范似堤坝,保障发展航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依靠思想自觉,也需依托健全的考核评价与监督问责体系。要完善考核指标,减少对单纯经济增长速度的过度关注,增加对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公共服务、长远发展能力的综合考评权重。要强化多维度评价,拓宽群众、媒体等社会监督渠道,使民意在干部考核与选拔中得到更充分体现。同时,需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边界、细化标准,为那些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中出于公心、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鼓励实干、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唯有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与正向激励,方能有效引导干部创造出真正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场持续深化的党性修养与实践锤炼。它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常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感,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以务实作风狠抓落实。唯有如此,我们创造的政绩才能像扎根沃土的大树,枝繁叶茂,生生不息,真正赢得人民的认可与历史的掌声。(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巴拉素镇人民政府 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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