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晋城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接待被骗的受害群众小李时,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通过细心观察、巧妙提问、严谨推敲,并结合信息比对,当场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与李某来报案的同行人员张某镇(男,27岁,泽州县人)。
“我感觉当时就是恋爱的感觉,虽然没见过面,但是她就好像在我身边一样,她有什么要求,我只要有能力基本都会答应她。”小李对“女友”几乎有求必应。
经查,2020年6至9月,张某镇注册一手机号伪装成女性,与受害人谈恋爱,期间以生病、购房为由骗取受害人10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及偿还债务。
目前,张某镇已被刑事拘留。(祁林)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