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听证,检察机关依法维持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不予立案复查。”日前,在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主持听证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黄卫平当场向在浙江省乔司监狱服刑的申诉人周某宣布。至此,一起持续5年,历经最高检、浙江省检察院、金华市检察院的层层申诉信访积案得以终结。
针对周某的申诉理由,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承办检察官柴乃文经过深入细致核查原审案卷,并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三级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全面厘清相关案件事实。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虽然该案因申诉人戴帽子、口罩、手套作案而没有在第一作案现场留下指纹等生物痕迹,被害人也未能辨认出申诉人,但公安机关系通过运用人民币冠字号侦查方法破案,而且宾馆监控录像、关联作案现场生物痕迹等大量客观性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锁定申诉人作案,足以定案。今年3月25日,最高检依法向周某送达了不予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同年7月,周某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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