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月1日,兰陵县水利局组织开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结合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举行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专题讲座进行。培训会议围绕《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深刻领会《条例》的亮点等方面,从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应对等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努力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深入水利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督导企业自觉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要全力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督导,努力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次培训讲座内涵丰富,内容详实,有理论深度,又有丰富的经验分享,有实际案例,也有目标要求,拓展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路,丰富了知识,将有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技能,为进一步加深对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立足本职,找准定位,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对培训内容进行加固掌握,培训结束后兰陵县水利局就本次授课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线上考核让职工进一步从思想上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把安全工作真正放在心上,真正落到实际行动上。 各分管负责同志,局直各科室在编在岗全体人员,各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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