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永和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以“云开庭”形式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刘某多次在原告王某处修车,但一直未支付费用,2020年被告又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500元,2021年2月8日,经原、被告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了11000欠条,并承诺2021年9月1日前还清,后被告仍未按约偿还欠款,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李刚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称其在太原,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按时参与庭审,希望能延期开庭。承办法官经过考虑后,为了平衡防疫和诉讼的需求,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审理此案。庭审如期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规范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本案现已审结,并将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在全国疫情依旧严峻的情况下,永和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永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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