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及时总结交流在办理刑事案件方面的工作经验,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3月10日上午,由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分管领导及刑事办案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公检法三机关围绕固定审查证据、规范办案流程、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深入研讨交流,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前分流机制等进行了沟通细化,对办案中涉及的信息共享、司法监督、证据认定、认罪认罚适用等方面加深了理解,达成共识;并就当前办案中碰到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如何协同打击“拒执罪”等,提出相关解决方案,明确办案思路,为今后共同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全面规范办案流程,把好案件办理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联席会议中提出的问题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整改,推进执法规范化,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沟通协作,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反馈,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实现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
联席会还对一起争议案件“张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的实事认定和证据要求进行了充分研讨,三方一致表示该案的办理既要保证强制执行款落实到位,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也要消除对抗、化解矛盾,注重“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
今后,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的沟通协作,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共商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双提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晋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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