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汾河水库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副县长、公安局长田志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若彬、县公安局、县汾保中心、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并就如何做好汾河水源地保护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强俊峰详细介绍了汾河水库检察室设立的目的、意义和职能,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立足自身职责,就目前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沟通交流。各单位一致认为,此次座谈会真正厘清了责任,明确了分工,达成了共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实现有效衔接,共同推动“保水”工作向高标准高质量迈进。
杨若彬表示,汾河水库作为省城太原唯一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的关键,是全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汾河水库检察室就是检察机关为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建立长期“保水”机制,切实织密水源地保护“防护网”而设立的平台。县检察院将依托汾河水库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汾河水库保护各有关单位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格局,精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健全水源地高标准保护措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田志凯指出,汾河水库检察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三位一体”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韦韬书记参加娄烦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娄烦时的指示精神的有力实践,是创新工作举措,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的积极探索。各单位要坚决扛起生态建设政治责任,把全力“保水”提高到战略高度上来,将汾河水库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放在心上,积极担当作为,压紧压实责任,加强联动配合,切实形成“保水”的强大工作合力,不断在汾河水源地保护中取得更大进展。(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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