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河北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文化保定”建设,市委宣传部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十二届保定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参评作品申报期为3月15日至4月15日。所有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创作、生产并公演、播映、播出、播放、出版,由保定市有关单位出品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评。作品共包括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6个门类。
据了解,评审结果将于6月底在保定日报、保定晚报、保定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对组织“五个一工程”参评工作较好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入选“五个一工程”的优秀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均颁发证书和奖金。届时,我市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向省“五个一工程”奖组委会推荐。
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基层党工委 陈国庆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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