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 山东讯:1979年生,中共党员。生前任吉林省通化市监狱民警。1999年参加工作。2000年6月2日,为了营救落水的妇女和儿童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年仅21岁。 被授予“革命烈士”荣誉称号,2000年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许宏远天资聪慧,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在班级名列前茅。1997年,他高中毕业后,考入了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原吉林省司法警官学校副校长杜学全、班主任崔惠良还清楚地记得许宏远,说他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他如饥似渴地学习,尊师爱校,乐于助人。班长吴晓枫听说同学许宏远为救人牺牲了,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满眼含着泪水,说道:“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总是默默无声地为同学做好事;扫地打水,他干得最多。特别是1998年那场特大洪水,一些受灾群众来到警校,许宏远热情地为他们送水送饭,还掏钱为孩子们买雪糕、火腿肠、矿泉水。” 监狱工作期间,许宏远倾注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他不满足已有知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写了大量的心得笔记。在笔记中,他表示要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竭尽全力、贡献青春。分到二监区后,他更是满腔热情地投入罪犯的改造工作中。他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所负责的押解看押工作,没有出现任何差错。严格执法是他心中的一把尺子。为了有的放矢地教育罪犯,他把自己所管的罪犯的基本情况、犯罪性质、刑期、心理特征都一一记录下来,做到“四知道”。平时,他也经常深入监舍,热情帮助罪犯矫正恶习,重塑新的人生。 一名罪犯因家人长期未探视,思想很悲观,以致生病。许宏远便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鼓励他振作起来,重新开拓新的人生,还帮他寻医问药,掏钱买药品和食物。这名罪犯非常感动,称赞许宏远是为心灵送阳光的人,并表示一定要安心改造,用实际行动报答党和政府的挽救之恩。 许宏远是家里的独生子,可他却始终过着简朴的生活,从不讲吃讲穿。在监区当看守员时,无论是朔风凛冽的早晨,还是大雪飘飞的夜晚,他都像钉子似的,牢牢地站在自己的岗位上。许宏远说:“为人民站岗,我感到光荣,我愿干一辈子。”在许宏远参加工作的短短5个月时间里,他得到领导、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人们都为失去这样的好战友、好同志而惋惜。 许宏远牺牲了,虽然他的生命短暂,却熠熠生辉。2000年6月5日,许宏远遗体告别仪式在通化市殡仪馆举行。人们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缅怀和送别这位英雄。 许宏远在工作中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坚定地履行监狱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战斗在教育改造的第一线。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他不顾个人安危,牺牲自己挽救了他人。许宏远舍己为人的大无畏精神和震撼人心的英勇壮举,将永远铭记在人民的心中!。 作者:丁学文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