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甘肃讯(臧秀娟)根据《甘肃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甘肃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11日20时30分起,将甘肃省水利厅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7月11日20时10分,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我省陇南市宕昌县、礼县、西和县、文县,天水市秦州区、清水县、张家川县,平凉市华亭市、崇信县、灵台县地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橙色预警);甘南州舟曲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天水市麦积区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红色预警)。根据《甘肃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甘肃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11日20时30分起,将甘肃省水利厅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省水利厅要求相关市(州)、县(区、市)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御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和值班值守,切实落实好预警发布“叫应”机制,强化水库安全度汛和科学调度,全力防御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加强巡查防守,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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