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能动履职,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今年4月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之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明确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夯实专项行动工作基础。

二、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检察履职工作成效。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强化引导取证。养老领域犯罪涉及面广、手段不断翻新、证据收集难,为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对养老诈骗案件认真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主动对接侦查机关,了解在办案件的侦办情况,提出引导取证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23件。二是提升办案质效,形成有效震慑。检察机关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保证案件质量,及时批捕、起诉一批重大案件,形成有效震慑。例如,历下区院办理的贾某某诈骗案、市中区院办理的何某某集资诈骗案、刁某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用时仅一个月。目前检察环节已无在办养老诈骗案件,有效确保了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是全力追赃挽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作为办理养老诈骗案件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养老诈骗案件追赃挽损共计5000余万元。一方面,积极督促侦查机关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例如,章丘区院在办理某养老产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联合侦查机关,通过审计资金去向,及时冻结涉案公司银行账户、查封扣押涉案房产,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另一方面,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对积极配合调查、真诚认罪悔罪、及时退赃退赔的涉案人员,依法从轻处罚。例如,槐荫区院办理的吴某某诈骗案,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其认罪认罚,全部退赃退赔。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宽缓量刑建议并得到法院采纳。

三、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养老诈骗案件开展类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监管漏洞,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监管的检察建议。例如,莱芜区院针对利用投资理财等方式诱使老年人进行投资的案件高发的情况,向区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规范金融监管,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对重点人群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对辖区内金融类广告的监管,防止非法集资信息蔓延、误导老百姓。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及情况通报9件,均被采纳。

四、持续强化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防骗意识和能力。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创作原创宣传视频3个,发布新闻、信息等作品1257条,制作宣传手册、反诈教材等6320余册,张贴海报、标语、横幅等339条,走进社区、集市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阶段性工作成效被《济南日报》正义泉城专刊报道;市院拍摄的反诈短剧,被济南市委政法委转发;历下区院和槐荫区院结合所办案件撰写的宣传材料,被《检察日报》刊载。养老反诈宣传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高质高效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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