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江苏无锡讯(王勇)10月27日,新吴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江苏广电、无锡广电、无锡日报、江南晚报、全国基层党建网等10余家媒体,与20余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来自党政办、统战部、司法局、工商联等机关单位代表到场。现场,参会人员还旁听了一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庭审。

       听案件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最主要的利害关系人。实践中,公司与股东之间多发利益纠纷。27日上午的这起案件就发生在公司与股东之间。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意见针锋相对,展开激烈“交战”,法官严格把控诉讼节奏,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有效引导双方有针对性地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在场旁听人员对案件审理十分感兴趣,认真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看发布

       新吴法院副院长雷海亮介绍了本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所作努力,及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中取得的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统筹领导、牵头部门专班推进、各责任部门协同配合、全员积极参与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2》等文件,激发全院干警创业创新、争先进位的热情斗志。

     立足多元解纷,强化诉源治理 

       持续加强诉前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矛盾纠纷诉前化解质效。配足配强诉前调解力量;全力推进调解程序前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联动;大力推进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与区司法局、区工商联联合深入推进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在商会化解纠纷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新吴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伟敏对推进推进商会商事调解工作高度关注并提出殷切希望。

       推动市场出清,加强破产审判

       加强执转破案件在立、审、执各环节的衔接与配合,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统筹使用破产保障基金,通过破产程序强行退出功能,淘汰落后市场主体,优化区内资源配置。全力推动实施类个人破产案件审理,对“诚实而不幸的个人”进行个人债务清理。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涉法烂尾楼盘矛盾专项化解年”行动,强化与住建部门有效对接,加快烂尾楼盘竣工验收进程,推动资产有效处置,缓和群体性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着力助企惠企,打造护航工程

       着力打造“助企惠企”法智服务工程。与区发改委签订“新吴区企业上市挂牌护航工程” 合作备忘录,建立“新吴区企业上市挂牌护航工程”对接联动机制;先后走访高新技术企业,召开法律讲座和法律研讨会;自行开发和完善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服务性、参与性的“法智新吴”线上平台,最大限度用法律智慧为社会大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强化知产保护,维护企业权益

       全面深化审判精品战略,知产审判积极推进“精细化”审理,强化知产最严格保护;持续强化品牌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新闻发布会、代表委员庭审观摩、座谈,继续深挖地区产业特色;持续强化事前宣传、事前保护,强化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知产保护意识、侵权风险防控意识。

       发挥执行职能,推动执行攻坚

       今年以来,新吴法院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在全市排名第1位。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基本完成1+4专项行动工作;加快推进类个人破产及执转破工作,提前完成全年计划;从严从快打击拒执犯罪,严厉打击被执行人嚣张气焰;与京东集团签订“互联网+执行”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财产异地处置。

       述重点

       发布会上,新吴法院民二庭庭长严海涛对破产案件办理及类个人破产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介绍,并就企业上市挂牌护航工程、个人破产试点工作等方面答记者问。

       截止到10月26日,新吴法院2022年度新收各类型破产案件共计79件,已远超2021年全年13件的收案件数量。工作中,新吴法院加强执转破案件在立、审、执各环节的衔接与配合,梳理出一批进入终本程序的僵尸企业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统筹使用破产保障基金,通过破产程序强行退出功能,淘汰落后市场主体,优化区内资源配置。

       同时,新吴法院按照市中院要求,从在执案件中按照“诚实而不幸的个人”印象标准初步甄选出13人进入程序进行个人债务清理,创造性地运用了结合“信用体检”和“能力体检”在内的“人物画像”工作法,指导管理人对债务人从个人财产情况、负债情况、诚信情况到偿债能力情况等10个方面进行调查、评估,总结出完整描述个人偿债能力和方向的可行性报告。

       在审理陆某某类个人破产案件中,新吴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构建管控与救济并存的债务人监管新模式,紧紧围绕“自由财产、免责制度、失权复权制度”三大核心制度,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方法,从而把债权人和债务人从“执行死局”中解放出来,实现双赢。

       新吴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对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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