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讯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共有区法院等18家单位被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我区累计49家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占比超过区级党政机关90%。
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创建全覆盖。全区公共机构把“节约型机关”建设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全体干部的节能理念,引导节能行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节约的全员创建模式。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纳入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范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节约型机关”创建文件,提高重视程度。利用全国低碳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张贴各类节能提醒标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绿色低碳生活体验,营造浓厚节约氛围。
加强节能降耗,推动创建有实效。我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专门下发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办公场所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白天关灯办公;会议场所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在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时,开启“省电模式”,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严格执行办公设备“人走电断”关停措施。成立两个专项督查小组,分赴区直各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公共机构空调、亮化关闭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责成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敷衍了事的部门和单位,告知主要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单,确保措施执行落地有声。执行节约用电通知后,我区公共机构办公用电同比下降20%。
致力多点发动,推进创建走深走实。我区积极开展“光盘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从源头推动垃圾减量。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加强车辆管理,鼓励绿色方式出行。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统筹安排调度车辆,除规定地点和机要用途,一般不派公务用车,切实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并鼓励绿色出行。
编辑:雅文
责编:杨书和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