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讯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城市与乡村是现代社会的一体两面,就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并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这是党中央顺应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的重要举措。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握这一重点任务,为城乡融合“强内力”“增动力”“注活力”,扎实做好“融合”文章,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打造发展“新舞台”,变“独唱”为“合唱”,为城乡融合“强内力”。我国“三农”问题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致使城市和乡村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要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化必须打破这一壁垒,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优化城乡生产要素配置,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产业互融发展。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互联互通,提高农村交通、通信、养老、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基础设施领域的“硬差距”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软差距”,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更好的“舞台”。
谋划发展“新布局”,变“单打”为“双打”,为城乡融合“增动力”。“聚阳生焰,握指成拳”。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必须摒弃“单打独斗”的思维,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增强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要立足城区工业底蕴和乡村生态资源的优势,鼓励城乡产业协同创新,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产业“新布局”。一方面,要利用城区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强化数字素养提升和就业保障,促进社会服务普惠供给;另一方面,要用好乡村绿色发展和传统文化优势,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电商等新兴产业,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点燃发展“新引擎”,变“等风”为“追风”,为城乡融合“注活力”。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征程中,人才无疑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引擎”。目前,由于市场化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不少农业转移人口没有真正在城市中融进去;同时,由于农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才向乡村流动也不充分。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畅通资源要素,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促进人口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要健全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和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让下乡返乡人才“留得住、有保障、干得好”,能够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顺利融入乡村社会,不断为城乡融合发展“注活力”。(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人民政府 高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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