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朋友圈已然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分享心情、分享美食、分享任何事,但是绝对不是“泄愤”的地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一男子因为不满交警的处罚,拍下违章罚单发在朋友圈,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还配了不堪入耳的脏话辱骂交警,网友都看不下去了。

在朋友圈辱骂交警?换来的只有拘留!

情况回顾

3月3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接到群众反映,一名男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晒出一段视频,视频中该男子手里拿着两张由柳江大队开出的交通违法现场处罚决定书,并附着极其肮脏的辱骂性语言文字和话语谩骂,以表达其交通违法被交警处罚的不满情绪。

接到上述反映后,民警根据视频中所反映到的处罚决定书信息研判确认,在微信朋友圈中辱骂执法机关的男子姓曾,男,现年37岁,柳江区百朋镇人,长期从事运输为生。3月5日18时,在指挥处警大队的配合下,民警在柳南区南环路成功将嫌疑人曾某抓获,并当场从其手机微信中提取到上述辱警视频信息。

据曾某供述,2月15日在国道322线,其因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柳江大队处罚款150元,但是一直忘记处理,过了15日之后才想起需要处理罚单。由于其未按时交纳罚款,曾某还另需交纳部分滞纳金,他便一时冲动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视频与文字。

由于曾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柳江大队依法将其移交辖区拉堡派出所处理。拉堡派出所在调查取证及结合当事人的认错悔过态度后依法对曾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不作就不会死,曾某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小编掐指一算也就是120小时。

上一个因同样性质被拘留120小时的,是去年的融水男子韦某生。

融水男子在朋友圈侮辱交警被拘留

2021年12月07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公然侮辱交警执法的案件。

2021年12月1日,融水男子韦某生录制交警执法的视频并配以“土匪又在贴单”6个字,发布到自己微信朋友圈。

交警发现后立刻展开调查,很快找到了此条朋友圈的来源,快速抓获了该男子,并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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