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亮剑清风平安护夏


本网甘肃讯(臧秀娟)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兰州公安七里河分局刑侦三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队民警奔赴千里破获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积极为辖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7月25日,杨先生来到分局刑侦三大队报案称:其于当日在员工宿舍内使用手机QQ与他人“裸聊”,后被对方敲诈勒索人民币4万余元。 接报后, 大 队民警 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 侦 查 发现姜 某 、陈 某 有重大 作案嫌疑。

9月16日,大 队民辅警奔赴辽宁省,于9月2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某 、陈某 、张某 、王某 。经调查: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用途的情况下,先后拉拢王某、姜某参与犯罪。 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获利1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姜某将自己的1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 7月2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将其银行卡 提供给张某等人转账,待收到被害人杨先生3800元钱后,进入银行取现并转存入其他银行卡进行洗转;同 日,犯罪嫌疑人姜某将其银行卡提供给张某等人转账,待收到被害人杨先生转的2万元后,张某指使陈某跟随姜某前往银行通过ATM机取现,得到1万元现金,后姜某将剩余资金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张某。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陈某、张某、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切莫贪图小利

租借、出售的银行卡、身份证

电话卡、支付宝、微信等

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一时生财“有道”

一世付诸东流

七里河公安

将始终保持对各类

违法犯罪行为严打态势

守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

(编辑:中国基层党工委臧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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