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乡村振兴一线的农村基层干部划清了行为红线、标定了履职准绳。基层干部作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唯有恪守廉洁底线、主动担当作为,方能书写乡村振兴的清廉答卷。
拧紧思想阀门,夯实廉洁履职的根基。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日常接触的民生资金审批、集体资产处置等事务看似细微,却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思想滑坡往往始于对“小恩小惠”的妥协,若在人情往来中丧失原则,不仅损害群众信任,更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强化纪法教育常态化机制,建立权力运行透明化体系,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内化为价值准则,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权力寻租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扎紧制度篱笆,筑牢规范用权的屏障。基层“微腐败”具有隐蔽性,从优亲厚友的资源分配到虚报冒领的惠民补贴,这些行为直接消解政策红利,动摇治理根基。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民主决策流程,规范工作交往边界,既是防范廉政风险的必要手段,也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唯有将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才能在复杂环境中守住廉洁底线,维护基层政权的公信力。
淬炼律己之心,培育风清气正的生态。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养成,体现在拒绝微小利益诱惑的自觉中,反映在日常交往的边界把控里。最大的诱惑是贪欲,最大的敌人是自己。基层干部要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保持严谨工作作风,在“八小时外”无人监督时坚守原则底线,主动融入群众听取真实声音,这些细节累积起来,方能形成清正廉洁的履职氛围,乡村振兴的土壤才能更加肥沃。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核心在廉。基层干部唯有将廉洁基因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才能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广大群众,让希望的田野焕发勃勃生机。(文/温思宁)
供稿:赣州市赣县区委组织部
责编:王俞航
审核:陈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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