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初心如磐。2020年12月1日,《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这座浸润着红色记忆与客家风情的城市,立下了文明前行的法治标尺。五年来,从立法初衷的落地生根到实践成效的遍地开花,从制度约束到观念内化,条例如春风化雨,悄然改变着赣州的城乡风貌、涵养着市民的精神品格,让“人人讲文明、处处见新风”的美好愿景,转化为赣南大地的生动现实。
五载深耕,条例为笔,绘就城乡宜居新画卷
文明的底色,藏在街巷的整洁有序里,映在公共空间的和谐共享中。条例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把疫情防控中的健康经验转化为长效要求,通过明确文明行为规范、划定负面清单,为城市治理提供了精准指引。如今的赣州,“啄木鸟行动”常态化开展,“城市大脑”文明创建分平台智能赋能,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顽疾得到有效遏制,志愿者们用百余次服务、近百方垃圾清理的实绩,让社区环境愈发清爽;老旧小区改造让居民告别“脏乱差”,背街小巷整治焕发新活力,傍晚时分,改造后的小区广场上,老人们悠闲漫步,孩子们嬉戏打闹,这幅温馨的生活图景,正是条例实施后城乡人居品质提升的生动写照。从城市主干道到乡村阡陌,从公园景区到公交站台,文明新风与整洁环境相得益彰,让“和谐宜居”成为赣州最鲜明的城市名片。
五载浸润,条例为灯,照亮崇德向善新征程
文明的内核,是人的素养提升,是精神家园的丰盈。条例立足赣州实际,深度融入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元素,通过法治引导与道德教化相结合,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五年来,“厚德赣州 文明有礼”成为市域文明风尚的鲜明标识,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成为市民共识。从“赣南脐橙引种第一人”袁守根无偿传授技术的无私奉献,到“带爸爸上大学”孝心少年刘宏基,再到刘吉林冲进巨浪救人的英勇无畏,好人故事不再是偶发的闪光,而是成串生长的文明果实。全市3名全国道德模范、121名“中国好人”的涌现,“好人礼遇卡”的推行,让“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导向愈发鲜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文明行为被纳入条例倡导范畴,使赣州连续12年6次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城市奖,53人完成54例造血干细胞捐献位居全省第一,这些数据的背后,是条例对善举的鼓励与彰显,更是市民文明素养的集体跃升。
五载笃行,条例为桥,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
文明的培育,从来不是孤军奋战,而是全民参与的协同发力。赣州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创新文明实践形式,搭建多元参与平台,让每个市民都成为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文明风采 百姓舞台”法治宣传展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群口词等形式,让条例精神在欢声笑语中入脑入心;“艺赣南·赣州文明夜校”“文明集市”等特色载体,将政策宣讲、文化惠民、医疗保健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文明实践更接地气、更有温度;在乡村,“米茶夜话”“客家矛盾客家调”等特色形式化解邻里纠纷,“喜事管家”“红娘协会”助推低彩礼、婚事新办,全南县“低彩礼、零彩礼”占比超73%,石城县“请客不收礼”经验获全国推介,这些实践让移风易俗落地生根,让文明乡风浸润乡村肌理。从线上“文明微瞬间”征集阅读量破亿,到线下4.8万名徒步爱好者用脚步丈量城市文明,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文明生态已然形成。
五年成效显著,但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
站在条例实施五周年的新起点,我们既要看到文明新风的蓬勃生长,更要清醒认识到文明素养的提升非一日之功。当前,赣州正全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更需要以条例为遵循,持续强化法治保障,深化文明培育,让文明、卫生、科学的健康生活理念融入日常、化作经常。作为市民,我们每个人都是文明的代言人,不妨从排队礼让的一个手势做起,从垃圾分类的一次践行做起,从抵制陋习的一句劝导做起,让涓滴文明之力汇聚成磅礴的社会风尚。
法治护航文明行,新风浩荡启新程。《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五年实践,已然书写下文明与法治共生共荣的赣南答卷。未来,只要我们坚守初心、久久为功,持续以法治之力涵养文明,以文明之风赋能发展,就一定能让文明之花在赣南大地更加绚烂绽放,让“人人讲文明、处处见新风”的美好氛围成为赣州最动人的城市底色。(文/郑言、刘慧)
供稿:赣州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责编:王俞航
审核:陈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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