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梅荣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近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民进山东省委会委员、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晓梅荣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作为山东省省民族宗教委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李晓梅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培育引导全省社会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强化中华文化认同,推动全省社会组织自觉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在李晓梅看来,社会
省闻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