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头条讯:好心收养弃婴,含辛茹苦抚育成人,在老伴去世后老太却被养子赶出家门——近日,海淀法院判决房屋归老人所有,并要求养子承担起作为子女的责任,善待老人。

原告王老太诉称,自己与老伴丁先生三十年前收养了刚出生两天的丁平(化名),夫妇二人含辛茹苦将丁平抚养成人,娶妻生子。然而,老伴三年前去世后,丁平一家一直住在自己房屋内,却未对自己尽任何赡养义务,而且态度恶劣,多次恶语相向,迫使自己在外租房居住。王老太几次要求丁平搬离涉案房屋,均遭拒绝,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丁平说,自己没有收入和工作,除了这套住房外没有其他住房,除非王老太出资给自己买房,否则不同意老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王老太夫妇共同购买了涉案房产,房屋登记在丁先生名下,丁先生去世前,留有书面遗嘱,确定将其对涉案房屋所有的份额留给老伴儿。据此,法院判决涉案房屋由王老太继承所有。

法院还在判决书中指出,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两位老人自丁平刚出生第二天便对其收养,丁平理当感恩,孝顺辛苦抚育和培养自己的养父母。加之王老太现年岁已高,丁平更应承担起作为子女的责任,善待老人,让老人安享晚年。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图文: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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